《关于办理2005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22: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精神,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二、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网站: www.bjsk.com .cn 按照要求填报《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三、北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工作定于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进行(周六、周日不办公)。
时间: 上午: 09:00-11:00
下午: 13:00-16:00
四、请考生在网上填报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按照网上约定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进行资格申请。
五、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46mm X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以上复印件均须A4纸。
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司法部审核后,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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