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22: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9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香港和澳门报名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5日至20日。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本人到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在地。地址为:香港九龙新蒲港爵禄街17号3楼。受理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00,星期六:9∶00-12∶00。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澳门法务局。地址为: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受理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星期六:9∶00-12∶00。
二、报名材料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或承办报名考试机构的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按照填表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并签署本人承诺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处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签字后,提交审验。
(二)身份证件及经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
1.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报名时,上述身份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经公证后的复印件由报名处留存。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认证后,提交学校毕业证明书和认证书,并作出相关承诺。
报名时,上述证书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交报名处留存。
(四)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五)报名费用,承办报名考试的机构将在发布的具体报名办法中规定。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报名处审验后受理报名。
三、考试地点
在香港报名的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场参加考试。
在澳门报名的人员,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准备
报名处受理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上列明考试时间、场次和考试地点等。
报名处发放准考证时,将向报名人员提供考场规则等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知悉。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考试参考用书,可在书店购买或网上订购。网上订购可查询出版社网站,网址:www.lawpress.com.cn或http://www.cuplpress.com 。香港考生也可联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购买,联系电话:(852)-28279700。
五、学历(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于6月11日-12日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6月13日-17日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设工作点,集中受理认证材料工作。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
在集中受理认证时间内未能办理认证的,可登陆教育部中国留学网,了解申请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方式。
六、咨询
报名人员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了解:
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2)-23280061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3)-9872333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86)-10-63995582/3转203或207
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获取信息:
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
香港律政司网站(网址:http://www.info.gov.hk/justice )
澳门法务局网站(网址:www.dsaj.gov.mo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网站(网址:www.hkeaa.edu.hk)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认证申请的详情,见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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