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考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31: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

根据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现就报名参加汕头考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广东省仍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进入“汕头市”窗口,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应按预报名时约定到现场确认的时间,本人前往报名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报名地点:

汕头市华山路16号汕头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四楼国家司法考试教育科(市司考办)。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当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考办发给准考证正证。

因需现场拍照数码照片,请初次报考的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时不要穿着纯蓝色上衣。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或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需在汕头考区参加考试的在汕头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报名时,应按司法部《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有效身份证照和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422号文等规定,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交纳考务费每人260元。

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广东司法考试网(http://www.gdsk.gov.cn)查询。

四、汕头考区咨询电话号码:0754-8178628、817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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