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居民中的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24: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问:香港、澳门居民中的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需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答: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以下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上述人员报名时,应当向报名机关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

上述人员报名时,应当向报名机关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上述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报名承办机构留存。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关于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和分数核查的公告
关于做好广东省200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2005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宁波有164名考生上线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我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谈司法考试新规章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