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级会计《会计实务》预习1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9 12:23: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章——第二章 1页
  第三章——第五章 5页
  第六章——第十章 8页
  第十一章——第十六章 9页
  第十七章——第十八章 10页
  第十九章——第二十章 11页
  第一章 总论
  主要内容: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基本假设
  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5.会计计量
  6.财务报告
  ※ 重点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问题,考试分数1-2分。虽然分数少,但也比较重要,因为本章是理论基础,通过学习本章,可以建立会计的基本思想。
  第一节 财务报告目标(了解)
  我国财务报告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因此,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是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
  比如,购入股票,成本10元,现在市价80元。按新会计准则就要确认70元的收益,在会计报表上按公允价值 80元反映。
  (二)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在现代公司制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入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即企业管理层所经营管理的各项资产基本上均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或者留存收益作为再投资)或者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所形成的,企业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管并合理、有效地使用这些资产。
  因此,财务报告应当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有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以及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节 会计基本假设
  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个基本假设。
  这个大家都是比较熟悉的,熟读一下就可以了。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要和合并会计报表问题相联系,要和经济法中的法律主体相联系。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使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比如合伙制企业,不是法律主体,但却是会计主体。再比如,编制合并报表时,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编制整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此时,母公司是一个会计主体,子公司也是一个会计主体,母子公司合在一起组成的集团也是一个会计主体。至于企业集团是不是法律主体并不重要。
  二、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划分会计期间,还是为了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也使会计核算更加方便,能够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分期是编制月报、季报、年报的依据。而且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才能相配比。
  三、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其他计量单位,如劳动量计量、实物量计量都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