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总结归纳第一章第六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14: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六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1、根本性;2、最高权威性;3、原则性;4、纲领性;5、相对稳定性。
当宪法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首先采取宪法解释的方法解决冲突和矛盾。
世界各国的宪法解释主要包括:
1、由国家元首解释。(暂时无例子)
2、由立法机关解释,如我国、英国。
3、由司法机关解释,如美国、日本。
4、由特设机关解释,如法国、德国。

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复习指导:刑法分则导学
司法考试宪法学总结归纳第二章第四节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盗窃罪之研究
司考重点专题研究:法的实施等几个相关概念之研究
司法考试宪法学总结归纳第一章第六节
中国法制史——夏、商的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刑法笔记:第二十二章渎职罪
刑法笔记:第二十三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