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笔记第二十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1:40: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一、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归责原则

赔偿程序

证明规则

国家赔偿

违法原则

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前置程序。

赔偿请求人必须证明损害已经发生。

民事赔偿

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

直接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谁主张、谁举证。


二、国家赔偿的条件:
1.主体要件:
a.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等,但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派出机构不具有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2.其他要件:
a.要有损害(必需是现实的损害,损害必需是合法权益的损害)存在;违法行为赔偿,合法行为补偿;
b.要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二者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与民法中的因果关系不太一样,职权运用不当造成的损害与运用职权之间构成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费用由国库开支:
a.中央财政:国务院及各部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b.地方财政:地方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地方法院及、检察院。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
1.赔偿原则:
a.只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给予赔偿;b.只赔偿财产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
c.只赔偿全部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注意对直接损失的理解);
d.对人身权损害赔偿,以维持公民生活必须为原则,采取限制最高赔偿金予以赔偿。
2.国家赔偿的种类:
a.行政损害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下列哪些个人或单位是行政赔偿请求人,依法有权向国家请求赔偿?
A.行政处罚中的受害人B.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C.受害人死亡的,其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D.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该法人ABD[分 析]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该条规定,受害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法人被行政机关作出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之后,不发生赔偿请求人资格转移问题。
2、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因死亡而自然消失B.转移给他的近亲属C.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D. 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CD[分 析]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据此,C、D是正确的,B很有欺骗性,因为它符合民事赔偿中的通常情况,但此处如细卡法条,就会发现这仅是一个幌子。
3、下列哪些是我国行政赔偿的途径?
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B.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C.在行政诉讼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D.在复议程序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
BCD[分 析]《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我国行政赔偿的途径是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本题应选BCD。未提出但合法,复议机关可决定赔偿。

4、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答案:D。本题考查能否通过区分国家公务行为和公务员个人行为来确定赔偿主体。赵某当时虽在下班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但他是刑事警察,职务特殊,处于随时待命状态,制止斗殴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因此该行为与其职责有关,不属于个人行为。

b.刑事损害赔偿(包括刑事诉讼):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c.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采取强制措施损害赔偿:法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帐户内划拨,执行罚,司法建议,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排除了立法赔偿,军事赔偿(另外的办法赔偿),公有公共设施设置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民事赔偿),精神损害,间接损失

相关文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串讲提纲第一部分
国家司法统一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三)
国家司法统一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二)
国家司法统一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一)
行政法笔记第二十章
行政法笔记第十九章
行政法笔记第十八章
行政法笔记第十五章
行政法笔记第十七章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