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忠申请国家赔偿 法院自辩称不应担责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20: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7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国家赔偿请求人林超忠与赔偿义务机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证会上对簿公堂。听证会当场没有结果。

林超忠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阐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被告人林超忠口供与现场勘察不一致的情况下,作出有罪判决,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95819.6元。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答辩中认为:赔偿请求人林超忠故意作出有罪的虚假供述,造成其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后果是其本人的行为所致;司法机关在办理林超忠抢劫杀人一案的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该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案子呢?

一串钥匙带来牢狱之灾

林超忠和隆和威都是广西隆安县人。他们聚居在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帮助当地人种地。

2002年7月6日,林超忠的表哥隆和威要去江门市打工,提出让林超忠用摩托车送其到端芬镇。在端芬镇分手时,隆交给林超忠一串自己家的钥匙,让林将钥匙交给他的四叔隆绍荣(也就是林的舅舅),让其帮忙照管房子。

第二天,林按隆和威的要求将钥匙转交给了隆绍荣。隆绍荣当时还告诉他一件事,当地环洲村四公山一个靠帮人抬棺材过活的81岁老人梅伯桃被人抢劫并杀害。

该案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将隆和威锁定为重点调查对象,并多次到隆和威的家中搜查。警方发现,每次去隆和威家里搜查,都有人拿钥匙开门。为此,钥匙成了案情的新的突破口。2002年7月21日,隆绍荣和林超忠分别被当地公安机关召去调查有关钥匙来源的问题。

林超忠回忆,在端芬镇派出所民警找他问话前,他的舅舅隆绍荣曾嘱咐过他,不管谁问起钥匙的事情,你都不要说是亲手交给我的,就说是转送到我家的。如果说实话你就麻烦了。问话过程中,林按照其舅舅的嘱咐,多次表示钥匙不是亲手交给舅舅隆绍荣的。办案人员很快发现林说了假话,由此推定林超忠与这个案子有重大关系,并将他拘押。

同年7月22日晚上,林超忠被送到台山市公安局。在该局,他承认了替隆和威转送钥匙,并按其舅舅隆绍荣的要求说了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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