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契税的特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2:31 19:34: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契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一)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契税以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即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财产转移课税性质。土地、房雇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
   (二)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般税种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卖方纳税。契税则属于土地、房屋产权发生交易过程中的财产税,由承受人纳税,即买方纳税。对买方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承受人纳税以后,便可拥有转移过来的不动产产权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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