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名师:06年刑法分则复习要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4:16: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罪行规范是对刑法总则所确定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的落实和体现。

  在司法考试中,虽然说总则、分则同等重要,不可偏废,但从分值或者说出题形式的角度来看,分则分值可能甚于总则。如从2005年司法考试的情况来看,刑法学部分共75分(不计文书部分的刑法内容),其中,总则约28分,分则约47分,分则复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刑法分则共有十章,整整350个条文,连同至今已有的多个刑法修正案(都是对分则的修正),分则已经有420多个罪名。从内容上看,似乎内容很庞杂繁多,但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看,其基本上以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刑事案件为原型,同时又考虑司考试题设计的要求,我们还是可以分析出刑法分则内容是重点分明、层次清晰的。大致可以将刑法分则的重要性分为这样的三个层次: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以及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三章为一个层次,属于一般性了解,熟悉一下法条、知道有这些罪名然后再对个别重点罪名、重点条款详细掌握就可以了,从近些年的律考司考所涉及的分值来看,这三章所占分值不会超过分则总分值的5%,有的年份可能一分没有,有的年份可能间接的出现即穿插在其他章节知识点的考察当中有所涉及,有的年份可能直接的考察,但也就是一个题目,如2004年卷二不定项选择84题关于“战时自伤罪”的考察。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章“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第九章“渎职罪”这三章为一类,属于比较重要的,主要以掌握法条、熟悉法条为准,可能个别条款、个别罪名还要重点掌握,这三章所占分值在25%——30%左右;剩下的四章即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以及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属于重点部分,所占分值可能占分则总分值的60%——70%左右,而且第四章与第五章可谓重点中的重点,其中的每一个罪名、每一条款都可谓重点罪名、重点法条。明确这些,有助于大家复习分则时明确侧重点所在以及复习方法安排,而不是等量齐观的。

  对分则条文的复习,注意这样的几个问题:

  1、罪名问题。分则条文的理想结构包括罪状、法定刑以及罪名三部分,但我国刑法分则基本上没有显示出罪名(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所确定的),鉴于这些罪名的表述又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所以大家要注意具体罪名的准确表述,不能按照分则条文的意思自己总结,建议大家一边对照分则条文,一边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法定的罪名标注在所对应的条款前,这样在以后翻看刑法条文时,这一条到底规定了什么罪名、有几个罪名、是否为选择性罪名等就一目了然了。

  2、法定刑问题,我国刑法对法定刑的设置采取的是相对确定法定刑主义,那么作为刑事责任具体体现的法定刑是否需要记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而言是不需要记忆的而且你也不可能完全记忆,司法考试也没有直接考察法定刑的先例,但对于某些非常重要的罪名之法定刑如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贪污受贿罪等法定刑记忆一下还是有必要的,可以帮助你界定这些常见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少、有助于你搞清楚是否为加重构成、有助于你在分析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时明确何者为重罪等等。

  3、刑法修正案问题。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刑法典先后作出六次修改,有个六单行法律文件(一个补充规定和五个修正案):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是修改了刑法第190条、增加了“骗购外汇罪”;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一)》的主要内容是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和第八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进行了修正;2001年8月31日《刑法修正案(二)》是对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修正,将其修订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即刑法保护的对象由原来的耕地扩大至耕地、林地等农用地;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三)》是以修改和规定恐怖性犯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增加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两个新罪名,扩大了第191条洗钱罪的对象(增加了恐怖犯罪活动)。2002年12月28日《刑法修正案(四)》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第145条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的犯罪形态由原来的危险犯修改为行为犯、明确了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刑幅度、增加了“非法雇用童工罪”和“枉法执行裁判罪”。2005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五)》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信用卡犯罪,增加了第177条之一,同时修改了第196条。此外,关于军人犯罪,第369条增加了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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