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在职法律硕士宪法学每周一练(第九周)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12: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相比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A.制定和修改的机关为特别机关
  B.立法程序更加严格
  C.制定或修改的程序不同于普通程序
  D.法律效力高于柔性宪法
  答案:ABC
  评析: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也是英国学者卜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他在《历史研究与法理学》中,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对此,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二是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三是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且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刚性宪法的国家。其理由在于,既然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应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最高的权威性,那么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应比一般法律的制定机关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应比一般法律更加严格。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柔性宪法的国家,英国即其典型。
  2.我国《宪法》的结构包括那些内容?
  A.序言
  B.正文
  C.附文
  D.修正案
  答案:AB
  评析:解析详见我国《宪法》没有附文,修正案不属于《宪法》的结构。
  3.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属于
  A.成文宪法
  B.不成文宪法
  C.刚性宪法
  D.柔性宪法
  答案:BD
  评析:资产阶级法学对宪法的分类主要为:(1)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数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而没有统一的书面形式的宪法。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2)根据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制定、通过、修改程序的不同,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通过、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制定、通过、修改程序以及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英国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国家。(3)根据制定宪法的主体的不同,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制宪会议、民选议会或者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人民或者民选议会协商制定的宪法。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属于协定宪法。
  4.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为
  A.资产阶级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为基本人权原则
  B.法国1791年宪法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法治原则
  C.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不同形式地确认了分权原则,具体表现为实行“三权分立”,主要包括典型的美国形式、以立法为重点的英国形式和以行政为重点的法国形式等三种模式
  D.苏俄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
  答案:BC
  评析:宪法的基本原则,又称宪法原则,是指宪法中蕴含的、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目前,通常认为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等内容。本题中,A项论述错误在于,人民主权原则为资本主义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D项论述错误在于,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并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
  5.宪法作用有哪些?
  A.确认和巩固作用
  B.限制和规范作用
  C.指引和协助作用
  D.评价和约束作用
  答案:ABCD
  评析:宪法的作用包括此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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