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指导: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三十六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1 18:08: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所谓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
   (3)根据共同犯罪分工的不同,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所谓教唆犯就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4)由于两种分类方法的标准不同,所以教唆犯和主犯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
  【注意】辨析题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2004年新增加的题型。辨析题作为一种主观性试题,考查的知识点往往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理论性,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难以找到辨析题的现成答案,需要考生运用已经掌握的刑法学理论分析判断,辨明是非,理顺思路后作答。辨析题的解答一般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应当首先辨析该说法是对还是错。考试中,如果对错参半,这就要说明哪里是正确的,哪里是错误的。例如“该句话前半句正确,但是后半句是错误的”。或者说:“该句话前提正确,但是结论错误”,等等。
   (2)对所辨析反映的问题作出回答。例如:“该说法是关于教唆犯加重处罚的问题”,等等。然后回答制度中所涉及的概念的含义。
   (3)回答该题正确或者错误之处。
   (4)如果有必要,还要回答正确的意义或者错误的危害。
   2.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刑罚惩罚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犯罪本质特征的体现形式。
   (3)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指在行为在应然意义上应当受到刑罚的惩罚,而与行为人实际上是否受到刑罚惩罚无关。即使被法院判处免除刑罚,行为人的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4)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既有定罪判刑型,也有定罪免刑型。被人民法院宣告有罪但是免除刑罚处罚的,同样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说明其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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