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识教育本质,宜考虑以下方法论问题。
1.对本质的认识要从整体上把握。教育自身是一个整体,不宜把它肢解成各个部分,某部分是上层建筑,某部分是生产力等。水可以分解为氢和氧,但无论氢或氧都不是水的本质。
2.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有不同层次的。如列宁教导的:“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也是由不甚深刻到更深刻的无限发展过程。关于教育本质的许多见解可以说是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教育本质问题。
3.认识事物本质应对其内部的特殊矛盾作分析。唯物辩证法把事物“本质”看作是事物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即该事物本身固有的、反映事物性质、足以区别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这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决定的,因此认识事物的本质应对其固有的内部矛盾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