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概念定义及主要法律特征一级建造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17 19:55: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所以,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设为首页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百考试题|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相关文章


一级建造师:应重视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辅导:招标投标基本程序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法规辅导: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区别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之监理合同终止一级建造师考试
委托合同概念定义及主要法律特征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之合同担保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之要约的撤回和撤消一级建造师考试
0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习题及答案(77)一级建造师考试
0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习题及答案(76)一级建造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