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试行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29 21:53: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与现实要求,为规范教学管理和确保培养质量,在执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外研究生教学班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地大京发[2004]5号)文件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工程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课程教学工作,以联合培养单位(用人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培养协议为准。未经协议和未经批准备案者,学校不承认其学习成绩。
  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与课程设置,由承办院系与联合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院系分学位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
  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组织,同一专业领域的学生数在20人以上,由承办院系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单独组建校外教学班;同一专业领域的学生数在20人以下,原则上不单独组建校外教学班,而采取联合组班、集中授课等方式。
  五、联合组班、集中授课的具体措施:
  1、公共基础课为各个专业领域的学位必修课,不同专业领域统一开课。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专业领域组班。
  (1)同一专业领域相邻两届研究生,可以合班集中开课。
  (2)具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的生员,可以提前进修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委托培养单位(企业方)统一组织,与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统一开课,学习成绩两年有效,获得入学资格后可以免修相应课程。
  (3)相邻地区、相邻单位、相同专业领域可以联合组建教学班。由有关承办院系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
  (4)不能在校外联合组建教学班的,可以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按专业领域组班集中授课。由有关承办院系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研究生来校学习期间的交通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3、专业选修课,鼓励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跨专业领域选修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合格者记入学分。
  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我校相关专业领域的在校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完成规定学分。来校学习期间的交通与住宿问题,参照硕士课程进修生执行。
  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在设有相应专业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其他高等院校进行部分课程学习,考试合格者,凭有关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出据的成绩单及本人考卷取得相应学分。但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院系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其他高等院校课程学习的费用,由研究生自行解决。
  八、本“试行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九、本“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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