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铁路客运站区块概念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22 22:32: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 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黄岩铁路客站区块位于黄岩城区东北部,国家重点工程-甬台温铁路南北向穿过该区块。基地北起椒北快速路,南至50米八二省道;西起永宁江和18米规划路,东至20号路和22米规划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071公顷。黄岩区内最大的河流永宁江东西向穿过基地,基地内现状用地主要为耕地和部分村庄居住用地。
2、规划内容: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台州市黄岩区分区规划》,对火车站场区域1071公顷的用地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规划要求从区域交通结构着手,合理组织火车站及周边地区交通网络,并根据区域整体环境和本片区的发展定位,对本片区的空间形态结构、用地功能布局、用地性质、交通组织、基础设施布局、开放空间体系和环境景观控制等提出概念性方案,同时设计要体现黄岩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区的景观风貌,塑造彰现黄岩特色、充满活力的城市窗口。
3、具体设计内容要求和有关图纸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4、竞标费用: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二、 报名对象
1、国内设计单位要求具有甲级规划设计资质。
2、境外设计单位要求其业务领域具备规划和城市设计两项内容,并要求有参加过城市设计相关经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单位简介;
3、单位的相关成果材料;
4、该项目组成员名单;
5、项目负责人简介和设计业绩;
6、与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复印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
我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台州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附后)的要求,选取得分高的前五家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邀请参加方案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邀请单位在接到邀请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8月 5 日 17: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规划用地科(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号建设大楼12楼)
3、联系电话: 0573-4273124 传真:0576-4273129
4、联系人: 李小姐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
2005年7月26日


附:台州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包括投标单位(40分)和投标项目负责人(60分)。
一、投标单位(满分40分)
(一)投标单位良好行为记录(10分)
1、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甲级的,得8分;乙级的,得7分;丙级的,得6分。
2、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2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诚信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申请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三)投标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10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记录扣4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5分;
4、同一行为被列入不同档次记录的,按最高档次记录扣分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投标项目负责人(满分60分)
(一)投标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共20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
高级的或同时具有中级和注册执业资格的,得5分;中级的,得4分;初级的,得3分。
2、近三年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三个以上的,得5分;二个的,得4分;一个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3、获奖方面:
上二年度内,获地市级的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3分;
上三年度内,获省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的,得4分;
上四年度内,获国家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5分。
在台州完成的设计获地市、省级和国家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
同一工程只记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算至10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诚信程度、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三)投标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20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3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0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5分;
4、同一行为被列入不同档次记录的,按最高档次记录扣分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三、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成果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良好行为记录证明同时必须与发证、发文部门或相应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网上记录相一致,网上无法核查的,不能作为评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的,须提供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合同原件(未办理审查备案手续的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签章证明,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经业主与工程所在地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
3、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各种奖项,如有分不同高低档次的,以该种奖的最高奖计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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