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民法案例专项练习005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8 02:51: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例
  曲平系某单位总务科科长,1992年8月,他利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名义买下其表弟家中一头病牛,随后找人将该牛杀掉,牛皮送其表弟,牛肉带回一单位食堂,其表弟送给他100元作为酬谢。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食用后发生5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牛肉扔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余元。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以后,单位责令曲平追回牛肉款。曲表示牛肉是其表弟的,他是代理单位购买牛肉,发生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与其个人没有关系。其单位遂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曲平及其表弟归还牛肉款。
  问:
  (1)如何认定曲平的行为性质?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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