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中考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8 04:35: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改革评价制度和高中招生办法、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稳中求好、好中争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做到招生考试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协调发展,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一.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2万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4.82万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0.3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下同)招生5万人。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88%以上(其中中心城区稳定在97%以上,其他区达到80%以上)。为确保完成升学目标,各区可根据区情适当调整普职计划比例结构,普通高中计划所占比例不得突破该区总计划数的56%,各类职业学校计划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4%。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今年继续实行指令和“三限生”两类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学校招收“三限生”计划的比例仍按省定标准执行,即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三限生”计划比例分别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20%、10%,各区(包括新城区)均要坚持安排至少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普高资格线上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学校,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报名、填报志愿与招生范围
  凡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统一采集相关信息。考试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
  (一)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2.户籍在武汉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和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的区招考办单独报名;户籍在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和其它借读生,申请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的毕业生,由就读的学校或借读学校报名。
  3.参加“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考核的学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08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报名。
  (二)填报志愿
  考生考前分类报名填报志愿。报名时,考生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填报升学志愿。
  1.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类学校中(综合高中除外)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2.报考普通高中类学校的考生,愿意直接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在普高类的提前批志愿栏。选普高类的考生可在省级示范高中选择一所学校;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分校和大专院校附中可选择两所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可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在相应志愿栏内,此外,还可填报两所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在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必须相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3.被确认为“分配生”的毕业生须参加中考报名,不填报志愿,不参加中考。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推荐生、体育特长推荐生、艺术特长推荐生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报考特色高中学校体艺特长班或报考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的学生,在报名前必须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相关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
  6.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未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视为放弃其资格。 申请“宏志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7.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招生可单独提前进行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武汉实验外校毕业生除外),需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英语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学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武汉实验外校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
  8.“分配生”,“宏志生”,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第二中学及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三中学“网招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大专院校附属高中)、综合高中,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面向所在区招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第二中学及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三中学面向全市实行网上招生试验。
  (四)其他
  1. 考生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市招考办印制的“2008年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料袋”和“报名志愿卡”,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或涂改,更不能限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和志愿。
  2.报名、填报志愿时间:5月8日至12日
  3.中考考试和“三限生”收费按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享受优录的考生,其资格认定的各类审核表和名单,由各认定资格的部门或学校报名前报送市、区招考办。



相关文章


佛山市2008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中考考试
武汉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秩序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考考试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获奖初中毕业生升学优录工作的通知 中考考试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考考试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中考考试
建始县第一中学2009年高中新生招生公告 中考考试
厦门市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2009年高中特长生破格录取方案 中考考试
翔安一中2009年高中免试破格录取方案 中考考试
厦门市新店中学2009年高中特长生破格录取方案 中考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