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9 22:03: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江西财经大学于2003年取得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第一所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也是我国财经类院校中率先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法学已建设成为江西财经大学的支柱学科。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在50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2人,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博士21人,在读博士15人,形成了一支以一批中青年教授、博士为主体的雄厚师资团队,并且还聘请了一大批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知名法学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江西省师资力量及科研水平领先的法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江西财经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的招生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成绩不计入总分);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招生人数
  2009年招收105人。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务必在7月5日至15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jxbm.ncu.cn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9年7月17日至19日。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江西省南昌市昌北下罗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研究生教学大楼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时,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用220元(全国联考160元,政治考试60元)。
  五、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江西财经大学进行资格审查。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统一在复试时提交。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网站的信息更新)。
  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七、复习材料和辅导
  1、专业考试复习资料:《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和相应的《2009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预计7月出书)。
  2、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和相关复习资料。
  上述资料由考生自行购买.我校不予提供。
  3、考前辅导。“江西太奇培训中心”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唯一推荐辅导机构,网址http://jxtqedu.com 电话:0791-6263088,6210505 。
  八、学制、培养费、学位授予
  1、学制3年,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2、培养费:每年10000元。
  3、学生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九、录取工作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办公室:
  电话:0791-3842266 0791-3841668(传真)
  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网址http://law.jxufe.edu.cn (点击“法律硕士”栏目),关注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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