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19:09: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noklahsg">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0人。
  二、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2009年7月5日至15日登录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网站(网址:http://jxbm.ncu.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200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到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行政楼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南昌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须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和一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表》由我校留存备查。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联考科目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与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三年。授课方式为每年两次集中授课。三年学费共计30000元/每生(含论文答辩费)。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电话:0791-8305582,3969440(卓老师),地址: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南京东路235号行政楼一楼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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