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19:09: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shatan">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山东大学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
  本专业以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专业为支撑,主要面向全省司法系统及社会其它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符合其职业要求的、具有法律思维与技艺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除本院教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为了使学生能主动灵活地选修课程及安排学习进度,将采用学分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生名额:学校自定
  三、报名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 7月上、中旬。
  考生可于6月25日后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 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各省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山东地区考生可于2009年7月1日至17日登录http://zyxw.ujn.edu.cn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报考院系”栏注明 “山大本部”或“山大威海分校”。
  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我校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可在我校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确认和办理照相等有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2.山东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8日至20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3.报名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各类别报名考试费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收取。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①英语;②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③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日期为: 10月 31 日至11月1日
  考生于2009年10月1日至 30 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待考试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时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及安排见准考证。
  五、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向军等主编。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参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待山东大学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审验。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联考成绩、(百考试题)招生名额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鲁价费发[2005]83号及相关文标准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可参见以下网站: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 www.cdgdc.edu.cn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http://xwb.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ad.sdu.edu.cn
  招生单位及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8377186
  法学院网页:http://www.law.sdu.edu.cn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
  邮政编码: 250100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 (0631)5688923
  法学院网页:http://www.fxy.wh.sdu.edu.cn
  地 址: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 2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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