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07:58: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部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不可抗拒原因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院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并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者,按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三条 新生在复查期内,应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对患有疾病者,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下同)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者,经研究生部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但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且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应办理离校手续,医疗费用自理。逾期两周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则取消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后可申请入学,但应在下学年开学前提出申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研究生部同意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其学籍。对未注册的学生,学院应停止其教学活动。注册时应持本人学生证,交研究生部加盖注册印章。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但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因病需暂缓注册者,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每学年开学时,计划外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未经学院批准而不按时缴纳学费者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者将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按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申请手续后,经研究生部批准可暂缓注册。暂缓注册的学生可以参加教学活动,但在缴纳学费后才能正式注册,其所修课程及成绩在正式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五条


相关文章


东北林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进行单独考试的有关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前的有关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导师组工作办法(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复旦大学审核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暂行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领取2009年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的通知在职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