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07:58: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制定培养方案。
  第一条 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第二条 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一、经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临床技能训练和科研训练,考核合格后申请专业硕士学位。
  二、在职优秀临床医师分阶段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以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方式申请专业硕士学位。
  第三条 培养办法与要求
  一、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6学分,总门数不少于8门。
  1.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课:自然辨证法 2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
  (2)英语 4学分
  (3)医学统计学 3学分
  (4)临床流行病学 2学分
  (3)、(4)任选一门
  2.专业课 2学分
  3.专业英语 2学分
  4.专业基础课(至少2门) 3-5学分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专业课和专业英语以自学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研究生部按二级学科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能力训练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通过临床能力训练,掌握本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掌握常见治疗操作技术;学会门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待病人、采集病史、综合分析、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临床能力训练结束时,应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三、教学能力训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临床各科轮转期间,协助上级带教教师指导本科生书写病历和病情记录、参加临床示教和病例讨论等,接受临床教学能力的初步培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临床教学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轮转结束后由教研室写出评语。
  四、科研训练与论文要求
  在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同时,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在科研能力训练过程中,教研室和指导小组要同研究生一起制定出具体的论文工作计划,使研究生掌握论文选题、课题设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数据处理、论文撰写等基本科研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完成一篇临床应用论文、病历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5000字)。研究生应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科研工作,不能占用临床训练时间。
  论文书写格式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
  第四条 考 核
  一、学位课程考试
  学位课程学习以考试方式考核,一般在入学第一学期末全部结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75分以上为合格。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由研究生部按二级学科统一组织考试。
  二、轮转考核
  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各科的轮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管理床位5-8张,出科时必须进行转科考核,由科室指导小组按本学科领域要求对研究生进行轮转考核。转科总评成绩≥75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1科补考不合格或累计2科补考者不能申请专业学位。
  三、毕业(结业)考核包括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工作表现、课程学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能力(手术或技术操作)等进行严格的综合考核和考试。临床能力考核由考核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考核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年的第一学期末(即当年的12月份)。
  学校按学科、专业组成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简称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2人,主席必须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为1-2人。考核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工作表现、课程学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作出综合评价。
  第五条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后,毕业(结业)考核合格,向所在院(医院)提出答辩申请,经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分委会批准后,报校学位办备案,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在每年的5月份组织进行。
  学位授予按《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第六条 指 导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科主任负责、集体指导的方式。成立指导小组,负责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和考核,由指导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责任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临床训练和学位论文(含文献综述)。
  第七条 管 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工作在校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指导、协调和咨询等工作。
  校研究生部及各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临床医学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就业,以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课程学习、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要求在二级学科内各专业轮转,需要各科室和全院的共同协调,要成立以院长和主管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院长领导的院级

相关文章


安徽大学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在职硕士考试
安徽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安徽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在职硕士考试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在职硕士考试
安徽医科大学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在职硕士考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黑龙江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职硕士考试
大庆石油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及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佳木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在职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