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07:57: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安徽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规定如下:
一、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并做专业学术报告。博士生自第二学期起每学期做专业学术报告3次,做报告的时间不少于45分钟;硕士生自第三学期起每学期做专业学术报告2次,报学术报告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研究生做学术报告前须到研究生处登记,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卡》。
二、发表学术论文、论著或获奖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或获奖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受理其申请。
1、在《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第四版)》及以上学术刊物、国际学术杂志或国际学术会议上(英文)发表学术论文3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只能计1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上或在SCI、EI期刊源上或在安徽省教育厅规定的国家级重点期刊(被EI、SCI、ISTP之一收录视为同等)上。
2、出版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并在我校规定的期刊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持证者,并在我校规定的期刊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者,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厅局级一等奖奖励且持证者,并在我校规定的期刊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
4、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一项(及以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专利授权(有专利号),并在我校规定的期刊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一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专利授权(有专利号),并在我校规定的期刊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
(二)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矿业科学技术》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以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