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委托培养研究生管理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07:57: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委托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经费,并经委托方、被培养者及我校通过协议书确定,被培养者既是委托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我校的在校研究生。为做好委托培养研究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被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经我校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符合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单独考试。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进行培养,享受国家规定的研究生的全部待遇。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医疗费按委托培养协议书有关条款办理。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要求转学院、转专业、硕士生要求报考博士生,须向委托单位提出申请,经委托单位审查同意后,我校按有关规定和协议书要求予以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文章


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及考核管理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职硕士考试
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江南大学委托培养研究生管理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指南在职硕士考试
南京师范大学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在职硕士考试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条例(试行)在职硕士考试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