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选修非本专业课程的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3:31 08:46: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选修非本专业课程的规定
我校在职研究生班现已开设14个专业,各专业课程设置见我部编发的《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职研究生在保证认真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前提下,可以选修自己感兴趣的其他专业的课程。有关规定如下:
1.在职研究生必须修完《课程设置》中规定的本专业全部课程,方能取得毕业资格。选修的其他专业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课程。
2.在职研究生欲选修非本专业课程,须在该门课开课前2周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后,到研究生部办理核批、交费和登记等有关手续。
3.选修非本专业课程须另外交纳听课费和管理费。
4.在职研究生在选修课课堂上应服从该班班主任的管理,并遵守课堂纪律、考勤和考试等一切有关规章制度。
5.在职研究生选修的科目和考试成绩记入学籍档案,但不改变毕业证书上的原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