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规定在职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3:18 18:14: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了确保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录取研究生的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复试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各硕士学位点组成研究生入学复试小组。学科组组长担任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优先进入复试小组,同时确定1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记录等相关事宜。
  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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