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指导:证券投资基金考试考点解析(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0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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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基金监管
第一节 基金监管概述
一、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
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二、基金监管的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是一切基金监管活动的出发点。
证券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风险。这三个目标同样适用于基金监管。
我国基金监管的目标包括: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投资者是市场的支撑者,保护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我国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
(二)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三)降低系统风险
(四)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三、基金监管的原则:5条
(一)依法监管原则
(二)“三公”原则
基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基金市场。
例题1。基金监管中要求市场不存在歧视,参与市场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这是指基金监管中( )原则。
A。依法监管原则
B。公开原则
C。公平原则
D。公正原则
答案:C
公开原则要求基金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公平原则是指市场不存在歧视,参与市场的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公正原则要求监管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
(三)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国家对于基金市场的监管是市场的保证,而基金从业者的自律是市场基础。
(四)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处理好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益之间的关系,应做到市场能自身调节的,不监管;必须监管的,应当在保证监管效益的前提下做到监管成本最小。
(五)审慎监管原则
主要是针对基金管理公司清偿能力的监管。
例题2:下列属于基金监管原则的是( )。
A。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B。依法监管原则
C。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原则
D。审慎性原则
答案:ABCD
四、基金监管法规体系
基金监管的法规体系是基金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还有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节 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一)基金监管部的职能及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涉及基金行业的重大政策研究,草拟或制定基金行业的监管规则,对有关基金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全面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行及基金代销机构的监管,对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指导、组织和协调地方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基金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基金同业协会的活动,对日常监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置。
基金监管部主要是通过市场准入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两种方式实现基金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主要指对基金从业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整个行业运作风险、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日常持续监管方式主要有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非现场检查就是通过报备制度,由基金从业向中国证监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各种书面报告,基金监管部通过审阅并分析这些报告材料进行监管。现场检查主要侧重于对从业机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二)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对基金的监管百考试题收集整理
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主要负责对经营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
监管职责:8点 P186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2002年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成立。
(一)基金业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
(二)自律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自律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诚信建设和后续培训。
三、证券交易所的自律性管理
(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管理
证券交易所通过制定的规则,对基金当事人实行自律管理。
(二)对基金投资行为进行监控
证券交易所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
第三节 基金服务机构监管
基金服务机构的监管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它们是基金市场的主要服务提供商,因此也是基金监管的重点机构。
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
(一)市场准入监管
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核、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和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1。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核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采取的审查方式包括:
第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第二,采取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2。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3。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
4。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2006年5月,《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股权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1)在股权出让或受让方面,法规要求:
第一,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
第二,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2)在持股目的方面,法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金管理公司资产。
(3)当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法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有关各方应遵循相关要求。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基金公司的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治理监管
监管部门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监管主要包括:(主要掌握)
(4)监督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在审议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报和年报等事项时,是否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7)监督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2。内部控制监管
3。经营运作(新增)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8月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公司每月按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可不再提取。
例题3: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 )年的机构,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C
例题4:2006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计提分析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每月要按照,不低于收入的( )计提风险准备金。
A。1%
B。2%
C。3%
D。5%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