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4:27 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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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是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是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为了办好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班条件及审批
1.凡我校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由研究生部统一管理。
3.根据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我校可以在陕西和异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4.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须报陕西省学位办审批。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1.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职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职人员应在每年的1月初至3月初到我校研究生部报名,缴纳报名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表。
3.经研究生部审核合格后,发放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通知书。
4.持通知书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课程学习、考试注册手续,同时缴纳课程学习及培养管理费。
三、课程学习及管理
1.进修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员必须在入学后2年内完成规定的32学分,最长不超过4年,否则所修学分无效。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采取教师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的2/3学时为面授,1/3学时为自学。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考试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同时同卷考试。
4.进修班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采取补考制而采取重修制,重修费用自理(执行当年收费标准)。
5.在课程学习中,缺课学时超过本门课程课内学时的1/3者,则该门课程重修,费用自理(执行当年收费标准)。
6.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尊敬老师。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通信工具一律关闭。
四、课程学习及结业
在职人员课程学习在四年内学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合格,学分修满,由学校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
五、学习费用及规定
1.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应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学习费用执行我校当年收费标准。
2.校外在职人员到学校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其食宿费用自理。
3.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在职人员在办理课程学习有关手续时,需一次付清课程学习全部费用。
4.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在职人员,在半年内申请终止学习者,扣除有关费用后,可部分退还未开课程学费;课程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终止学习者,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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