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辅导第四章(2)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2:19 11:08: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feiw" class="aizi">

  (二)营业税的应税行为的概念

  1、注意“有偿”

  2、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3、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4、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09新增)

  5、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09新增)

  6、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的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09新增)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

  1.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1)、对于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的行为,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2)、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收一种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

  (1)、对于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兼营行为,称为兼营行为。

  (2)、分别核算,分别征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注册税务师考试论坛 百考试题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百考试题模拟考场

  


相关文章


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注册税务师考试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辅导第四章(4)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辅导第四章(3)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辅导第四章(2)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辅导第四章(1)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第二章汇总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第一章汇总注册税务师考试
2010《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第三章汇总注册税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