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经济法辅导(二十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4:26 19:15:3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以下主要介绍外汇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汇率交易风险,会计风险以及经济风险的识别方法。

  外汇风险的识别

  外汇风险的识别是衡量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前提,对于某一主体来说,在明确自己所面临的外汇风险的性质与类型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识别该风险的受险部分,为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提供依据。

  一、汇率交易风险的识别

  1、外汇买卖。概括地说,外汇买卖风险的受险部分是存在于一定时间内的、一定币别的“多头”或“空头”的外汇头寸。如前所述,外汇买卖风险主要产生于外汇银行买卖外汇,而外汇银行买卖外汇又可分为中介性买卖、自营性买卖和平衡性买卖三种情形。

  首先从平衡性买卖来看,这种外汇买卖恰恰是防范外汇风险的手段,它所导致的多头或空头,正是为了平衡中介性买卖,因此无需看作受险部分加以掌握。其次从自营性买卖来看,这种外汇买卖旨在利用汇率变动赚取汇差收益,外汇银行是积极自动地去承担外汇风险。因此,从防范外汇风险而掌握受险部分的意义上说,由自营性外汇买卖导致的多头或空头虽然实际上面临外汇风险,但并不作为受险部分掌握。最后从中介性买卖来看,这是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由这种外汇买卖所导致的多头或空头才应当作为受险部分掌握。因此,确切地说,外汇买卖风险的受险部分应当界定为存在于一定时间内的、一定币种的、由中介性买卖所导致的多头或空头的外汇头寸。外汇银行经常掌握空头或多头的外汇头寸,并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资金买卖,尽可能避免外汇风险。为此,他们经常制作“外汇持有额表”,包含现汇和期汇交易,并综合二者算出综合持有额(综合头寸)。

  在外汇买卖风险中,多头或空头的外币,即为受险货币;多头或空头的余额,即为受险金额;多头或空头的滞留期,即为受险时间。

  2、交易结算。如前所述,交易结算风险主要是指以外币计价进行贸易及非贸易业务的企业所承担的外汇风险。在蒙受交易结算风险中,贸易与非贸易业务的情形与原理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仅以进出口贸易来阐明如何识别交易结算风险的受险部分。确定交易结算风险的受险部分,需要以进出口合同为依据。在进出口合同中,有关条款载明了计价结算的外币;货款金额和支付时间。据此,我们可以把握有何种外币、多少外币、将在多长时间内承受外汇风险。下面分别以出口和进口两种情况加以说明。在出口的情况下,从签订合同到装船,提供信用到最终结算为止的过程中,未结算的余额,其出口货款的本币金额是未确定的,这就成为受险部分。这样,承担受险部分的出口商在本币汇率疲软时,获得汇差收益;本币汇率坚挺时,蒙受汇差损失。当出口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时,每经过一次结算,就有一部分出口货款从受险部分中消失,一旦到最后一次结算结清了余额,受险部分便随之全部消失。

  在进口的情况下,从签订合同开始到结算时为止,也要承担风险,来结算的合同余额,其进口贷款的本币金额是未确定的,这就成为受险部分。结算时间越长,则受险部分持续的时间越长,这样,承担受险部分的进口商在本币汇率疲软时,蒙受汇率损失;本币汇率坚挺时,获得汇差收益。如果商品进口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则经过每次结算,已经支付的进口货款便逐期从受险部分中消失,受险部分外币金额逐期递减,至最后一次结算付清余额时,受险部分即全部消失。

  综上所述,在从事以外币计价的贸易及非贸易业务的场合,从签订外币交易合同开始,到收进或支付本币为止,要承担外汇风险。其时间间隔即为受险时间;计价结算的外币即为受险货币;结算金额即为受险金额。

  在现行的浮动汇率制度下,由于汇率波动频繁,即使相差一天,各自适用的汇率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再每天都有很多收汇和付汇时,可以只注意收付相抵后的受险部分。但对于外币交易金额很小、到期日又很分散的企业,受险部分综合不起来,就有必要进行个别考虑。

  3、国际资本借贷。在借贷资本的输出输入中,确定其受险部分,要以外币存款凭证、外币商业票据及外币债券等金融工具和外币借贷合同为依据,以便把握有何种外币、多少外币及将在多长时间内承受汇率风险。下面分别说明在借贷资本输出入的情况下,如何识别受险部分。

  在借贷资本输出的情况下,如美国居民将美元兑换成英镑,作为1年期的定期存款,在这1年中,由于美元对英镑的汇率要发生变化,因此,该美国居民1年后收回的英镑本金就成为不确定因素,从而未清偿的借贷本金金额甚至包括利息就成为承担外汇风险的受险部分。

  如果债权人以对外提供长期外币贷款的方式进行资本输出,则确定受险部分要复杂一些。长期贷款多采用分歧偿还的方式,即债务人按合约规定每隔一定时期偿还一部分贷款,待贷款期满时,再将为偿还的贷款余额一次还清。因此,对提供长期外币贷款的债权人来说,在长期贷款的有效期内,每收回一次本金,就有相应的受险部分消失,至长期贷款期满收回本金金额时,受险部分就全部消失。

  在借贷资本输出的情况下,如我国某化工企业借入一笔为期2年的美元贷款,在2年期限内,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将会变化到什么水平,从而借款期满使该企业究竟要付出多少人民币才能偿还美元本金,就是一个不确定的问题。因此,未清偿的借款本金余额甚至包括利息就成为承担外汇风险的受险部分。

  当债务人通过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借入长期外币贷款时,同上述债权人提供长期外币贷款的情况相类似,在分期偿还的条件下,确定受险部分要视每次偿还后的借款余额。具体而言,在未偿还借款之前,全部借款都属于受险部分,而伴随每次还款,受险部分就相应递减,直至期满还清借款本金余额,受险部分才最终全部消失。

  综上所述,在国际借贷资本风险中,作为借贷对象的外币,即为受险货币;借贷金额,即为受险金额;借贷期限,即为受险时间。如果一个主体享有的外币债权与负有的外币债务在币种、金额和起讫日上均完全相同,则其外币债权和外币债务相互抵消,从而既无净损失亦无净收益。显然,这种巧合是罕见的。一般来说,输出或输入借贷资本的所有主体,经常要面临外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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