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辅导:合同法律制度 _ 注册税务师考试 _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30 15:09: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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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说明《合同法》所指的“合同”是狭义的合同范畴。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明确当事人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4)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合同法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权利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即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法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1.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双方权利、义务分担的不同,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单务合同,如借用合同。

  2.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如买卖合同.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5.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其内容名称,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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