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大陆法系特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4 03:59: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本文主要介绍大陆法系特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代表,包括许多模仿他们而制定的其他国家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特点:

  最主要特点是法律的成文化,在法律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体现在:①大陆法系各国直接继承了罗马法传统。②大陆法系各国都注重法典的编纂。
  第二个特点是其法律渊源以成文法为主。依次表现为:法律、习惯、判例、学理。法律是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第三个特点是法院的组织层次基本相同,各国出普通法院外,还同时存在一些专门法院。

  英美法系:称为普通法系、判例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包括英、美以及模仿他们的其他国家的法律的总称。

  英国法与美国法的相同之处:都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都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在法律语言、概念和推理方面也具有近似之处。但是,由于美国实行联邦制,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两国在法律结构体制上仍有一定距离。

  英美法系共同特点:
  第一,在法律渊源上都以判例为主。
  第二,在就法律结构上,英美都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第三,重视程序法。
  第四,法院组织复杂。

  两大法系的比较:
  第一,法律的分类方法不同。
  第二,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第三,在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方面,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以成文法律条文为依据,运用演绎型思维分析案件;英美法系引证判例审理案件,运用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第四,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与教会法程序接近,属于纠问制诉讼;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当事人举证居于主宰地位。
  第五,法律渊源不同。

  两大法系在当代的发展趋势:
  第一,大陆法系中判例的作用日益增强。
  第二,英美法系成文法的数量迅速增多。
  第三,两大法系取长补短,逐渐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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