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民法通则(5)—经济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45: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民事责任

   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

  第一,损害事实.

  第二:民事行为违法.

  第三,损害事实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四,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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