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九章第五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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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注意其中的具体违法情形和处罚措施(罚款的金额、比例和判刑时的刑期)。
一、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教材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五种行为中,注意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资料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的;或者是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的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偷税罪处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据《刑法》规定,逃避追缴欠缴税款,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该处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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