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03: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县(市)考办,邗江、广陵、维扬、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3]8号)和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3]6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仍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要求进行。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三、考试时间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报名时间
扬州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3年12月1日始至12月10日止(双休日不休息)。
五、收费标准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3、培训费:125元/门(苏价费函[2002]142号)。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
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仍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请将2004年度考试用书征订数量于12月18日前上报市会考办。“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二。
七、考场设置
各地应严格按考试考务规定做好考场的设置工作,要根据应考人员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集中的原则,选择高考定点单位设置考场,每一考场一律安排30人。各县(市)只设初级资格考试考场,中级资格考试考场只设在扬州市区。各地考试所需试卷量一律按30份/袋规格计算,并请于2004年2月15日前将考点名称、所需试卷量等报市会考办。“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征订单”见附件三。
八、关于档案号的填写
2004年是财政部、人事部对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中级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年的考试期间有效)的第四年。为便于加强对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考生的档案管理,请你们务必做好考生档案号填写的宣传工作。
1、初级考生不必填写档案号;
2、第一次参加中级考试或从未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必填写档案号;
3、已经参加过中级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第二年报名时必须填写会考办核发的档案号。如果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会导致考生上一年的合格成绩无法汇总。
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相关考生的档案号已随200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一并下发,请你们务必通知到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