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07年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14: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徐州市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6]4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6]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考生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首先经单位初审同意并盖章,交报名点审核后报名。

  (二)、报名时须携带:

  1、居民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有钢印及大头贴照片无效);

  (三)、报考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手册》,了解报名信息和信息卡的填涂要点;报名表应如实填写,其内容须与报名信息卡一致;信息卡不能折损,其中信息卡须用2B铅笔填涂,否则无效。(信息卡填错者,责任自负)。

  中级考生如2006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涂考试档案号,否则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各县(市)区考生原则上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签发机构所在辖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市区考生到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

  市区报名点:彭城北路1号,市级机关北大院2号楼西首吴亚鲁会议室。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考试费每门课42元报名手续费每人10元;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02)142号。

  五、报名流程:

  1、领取报名表和交费单;
  2、单位初审盖章;
  3、报名点资格初审;
  4、缴费单审核;
  5、缴费,其中考试费每门42元,报名手续费每人10元,考试用书见定书单;
  6、凭交费收据和交费单到缴费单审核点领取报名序号,领取信息卡;
  7、填涂信息卡;
  8、资格审查,交报名资料(报名表、信息卡、照片),
  9、读信息卡,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并签字。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七、证书颁发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重新编著,考生可自愿征订。

  九、其它

  异地考生到我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供原考区会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和软盘,并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经所在辖区发证机关注册登记。

  常设咨询电话: 837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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