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级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历年解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0:28: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乙企业拟行使取回权取回临时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

  A.自行取回
  B.通过甲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取回
  C.通过清算组取回
  D.通过人民法院取回
  【答案】C
  【解析】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财产(如由破产企业保管、租用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为( )(2003年)
  A.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B.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C.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D.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答案】C
  【解析】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首先支付的是( )(2003年)
  A.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所欠税款
  C.企业破产前职工作为资本金投入的款项
  D.安置企业职工的费用
  【答案】D
  【解析】“试点地区”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剩余部分才允许列入破产财产,用于分配。
  4.甲公司被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以下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4年)
  A.法院批准甲公司为维持经营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
  B.开户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划5万元抵还所欠本银行的贷款
  C.乙公司以欠甲公司的8万元债务抵销了甲公司欠乙公司的8万元债务
  D.清算组决定由甲公司继续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
  【答案】B
  【解析】(1)根据破产保全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清偿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债务,在清算组成立之前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2)根据破产保全的规定,债务人的开户银行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不得利用职权之便扣划债务人的现有存款和汇入款项抵还其所欠银行贷款。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3)根据抵销权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发生在破产宣告前,则无论是否到期,也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以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因此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4)根据规定,对破产企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因此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
  5.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该期限为( )(2004年)
  A.5日内
  B.7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6.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4年)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主席、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主持。
  7.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应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对法定的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该机构是( ) (2005年)
  A.债权人会议
  B.人民法院
  C.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D.破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B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应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2005年)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C.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答案】A
  【解析】在破产程序中,对于“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国有企业于2003年4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给付请求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的有( )(2003年)
  A.因该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市财政局由2003年4月5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限15日内缴纳
  B.光华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企业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光华公司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C.该企业应于2003年6月8日向京普公司支付已购买并入库的材料价款5万元,因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京普公司要求提前支付货款5万元
  D.该企业厂长以企业名义借用荣和公司一辆轿车供其亲属使用,荣和公司要求返还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破产宣告前市财政局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2)选项B: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失的,其实际损失赔偿额2万元属于破产债权;(3)选项C:破产宣告时京普公司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属于破产债权;(4)选项D:荣和公司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
  2.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2004年)
  A.决定成立清算组
  B.监督清算组的清算活动
  C.决定是否通过和解方案
  D.监督和解程序依法进行
  【答案】BCD
  【解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4)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审计和评估报告;(5)监督和解与整顿程序依法进行。选项A应当由人民法院行使。
  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2004年)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及应得收益
  C.破产企业享有的专利权
  D.企业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员工筹借的款项
  【答案】ABC
  【解析】“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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