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00:1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3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其余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2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月19日下午2:00—5:00 审计
9月20日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21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3月11日起至4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大厅
3.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或遗失IC卡的考生需填写《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准考证扫描),同时携带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查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