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注会考试《税法》辅导讲义(1)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09: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考前说明]
一、教材结构
本教材共18章,分为三部分,结构如下:1、第一部分:税法概论(第1章)2、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第2~16章):(1)流转税种(第2 ~4章);(2)其他税种(第5 ~13章);(3)所得税种(第14 ~16章)。
3、第三部分:税收程序法(第17 ~18章)
二、考试类型、分值
1、单项选择题 (1×15=15分)
2、多项选择题 (1×15=15分)
3、判断题 (1×20=20分)
4、计算题 (4个小题,计20分左右)
5、综合题 (3~4个小题,计30分左右)
总分合计: 100分
及格分数线: 60分
考试时间:2.5小时
三、命题特点
1、题量稳定: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为50个小题;
主观题(计算题、综合题)为7~8个小题。
2、客观题覆盖面广:
3、主观题重点突出:
4、主观题跨章节(税种)、跨学科考核逐步增加:
5、主观题考核难度逐步加大:业务复杂、陷阱增加、隐蔽程度提高
四、重点内容
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
五、教材主要变化内容
六、考试要求:税法考题首页
20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试题卷
请考生关注下列答题要求:
1、请在答题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号;
2、请将答题卷第1页上的第5号条形码取下,并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内;
3、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的答题结果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
4、计算题、综合题的答题结果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内,用铅笔答题无效;
5、在试题卷上填写答题结果无效;
6、试题卷、答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在考试结束后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第一章税法概论
【历年考题评析】
2000年多选题1题, 共1分;
2001年 ,判断题1题,共1分;
2002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2003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2004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本章为非重点章,多以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或判断题)的形式考核,所占考分为2分左右。
【重点与难点】
一、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权利客体”。
1、权利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纳税主体:纳税人和纳税担保人
2、权利客体(即课税对象、征税对象)
(1)定义
(2)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区别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中“税率、征税对象、税目”。
三、税法的分类。
四、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五、我国税法的法律级次及其实施。
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3、国务院 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 税收地方规章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特定目的税类和财产行为税类”。
七、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中“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