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注册会计师考试重点知识点精讲:税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03: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重点知识点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异同点分析(涉及章节:二、三章)

  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中,历年来三大流转税、三大所得税在考试中的比重较高,准确掌握并深刻理解三大流转税、三大所得税,是通过考试的关键。

  一、征税范围的比较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中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在内。

  而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它只是针对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

  可见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但有一种特殊情形,征收消费税,但不征收增值税。即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征收消费税,但由于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要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

  二、征税环节的比较

  增值税是道道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而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税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性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上述并不说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是两条平行线,事实上是重合相交的,例如生产企业生产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应税消费品,既征收增值税,也征收消费税。

  【例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用于以下用途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场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答案解析】BD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由于碰撞后将不具有使用价值,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赠送给贫困地区是视同销售行为,既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移送改装分场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属于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又因为仍然处在生产环节,增值过程尚未实现,不征收增值税;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也是视同销售行为,既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

  在这里不得不提出一种特殊情形: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属于生产的正常移送行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是作为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进入了下一个生产环节,增值过程尚未实现,不缴纳增值税。但是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要交纳消费税,由此得出结论:缴纳消费税的同时并不一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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