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注册税务师-二-:外国企业所得税-2-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42: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四、亏损抵补方法:出综合题
  (一)税法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项弥补应逐年依序连续计算。
  (二)与内资企业补亏政策比较:
内容一致,但注意应用中的问题:
  1.补亏与获得年度相结合,确定减免期限
  2.减免税期间发生亏损,仍适用补亏政策

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熟悉)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留存的残值,暂统一规定为原价的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内资企业按5%)
(二)、折旧方法:应当采用直线法
 (三)、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
1、 房屋建筑物的最短折旧年限20年,
2、 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生产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10年,
3、 其他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与生产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的:(多选)
(1)、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2)、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作为投资或受让使用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有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三、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同内资)
  企业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5年;摊销方法应采用直线法。对经营期不足5年的企业,其开办费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其实际经营期以直线法计算摊销。
四、存货的税务处理(了解)
五、资产重估变值的税务处理——新增(同内资)
  外商投资企业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企业,对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或增加发行股票,依照有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重估,其价值变动部分,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入企业损益,也不得据此对企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凡企业会计账簿对资产重估价值变动部分已做账面调整,并按账面调整数计提折旧或摊销,或以其他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企业应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一)按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资产重估价值变动,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多计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部分,在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当期成本、费用栏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综合调整。企业资产估价值变动部分可以不分资产项目,平均按10年分期从年度纳税申报的当期成本、费用项目中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两种方法,由企业选择一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采用。企业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相关文章


2006年注册税务师笔记-税法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税目、税额规定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资源税
哪些单位应代扣代缴资源税
2006年注册税务师-二-:外国企业所得税-2-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何种税额
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的范围问题
2006年注册税务师-二-:外国企业所得税-1-
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征收问题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