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信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串讲笔记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50: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四节 税率
一、税率设计的原则:税负从轻;区别对待、分类调节;体现国家政策。
二、适用税率,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三、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①对稿酬所得,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
②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和超过50000元的部分分别适用30%和40%的税率。
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个人的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第六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附加减除费用;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的费用扣除;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800或4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3)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4)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5)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6)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7)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8)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


例:某纳税人按年薪制领取工资,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年终领取效益工资12000元。问:取得效益工资时,应补交的个人所得税?
年新:[(1000×12 12000)÷12-800]×10%-25×12=1140
已纳税额:(1000-800)×5%×12=120
补税:1140-120=1020

例:某职工在原单位工作已有20年,2003年因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64000。其中超过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为24000元。
24000÷12=2000
[(2000-800)×10%-25]×12=1140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 费用 损失 准予扣除的税金)
1.收入总额
2.准予扣除的项目
3.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参见教材228页。)
4.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
(二)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3.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4.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及存货计价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法

例:某市大华酒家系个体经营户,账证比较健全,2001年12月取得营业额为120000元,购进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费为60000元,交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15000元,交纳其他税费合计为66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2000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雇员月计税工资标准600元,业主个人费用扣除800元)。l~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56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14397.5元。计算该个体业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
(1)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5000—6600—2000—800=35600(元)
(2)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5600 35600=91200(元)
(3)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1200X35%—6750—14397.5
=10772.5(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800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陈某2001年1月1日与地处某县城的国营饭店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国营饭店经营期限3年(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承包费3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更改名称,仍以国营饭店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有关国营饭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承包期内由陈某负责,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2001年陈某的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餐饮收入280万元;
2.取得歌厅娱乐收入120万元;
3.应扣除的经营成本(不含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210万元;
4.年均雇用职工30人,支付年工资总额21.6万元;陈某每月领取工资0.4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为800元;
5.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0万元(含印花税)。
要求:
1.2001年该国营饭店应缴纳的与经营相关的各种税款。
2.陈某2001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分析处理如下:
1.国营饭店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1)陈某对外从事经营,所取得的餐饮收人和歌厅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应缴纳营业税=280X5% 120X20%=38(万元)
(2)国营饭店地处县城,应缴纳5%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8X5%=1.9(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8X3%=1.14(万元)
(4)陈某承包期内以国营饭店的名义对外经营,未更改名称,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工资费用。计税工资标准=31X0.08X12=29.76(万元),实发工资26.4万元(21.6 0.4X12)小于计税工资标准,所得税前工资费用可按实际数扣除。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80 120—210—30—38—1.9—1.14—26.4=92.56(万元)
(7)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2.56X33%=30.54(万元)
2.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经营成果=92.56—30.54=62.02(万元)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2.02—10 0.4X12—0.08X12=55.86(万元)
(3)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5.86X35%—0.675=18.876(万元)


税法二—04032802-01(第十讲)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2.规定心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同一项目连续性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加成征税,参见教材236页例题。
4.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7.59
二.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稿酬的费用扣除。
每次改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2.稿酬的次的规定。
稿酬合并为一次计税:预付或分比支付、加印、连载。
3.税额减征。
4.合作出书。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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