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3: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组织工作

  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规划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行政部门和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22日两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见准考证。

  三、科目设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二)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和比例尺,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取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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