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17:38: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黄人字[2006]128号
各区县人事局,黄山管委会政治处,市直及驻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 21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下午2:00-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10月 22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5:00 |
城市规划实务 |
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级别的,不论原报考级别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
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