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中,考点在于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第 102 条)和连带赔偿责任(第 99 条),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 a ,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 b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c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违法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 条赔偿。连带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对原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获取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这时劳动者和侵权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承担的份额应当不低于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