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秘书》第三章法规文书·规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1 12:14: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规则

 

  (一)规则的概念、特点

  规则和守则、制度都是由国家的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根据宪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规范性公文。其中,规则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进行管理或开展某项公务活动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规范性公文。

  规则适用于对一定范围内的某一具体管理工作进行程序规范和行为规范,以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游泳规则》,是为加强游泳池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凡游泳者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又如《交通规则》,是为加强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而面向社会制定的,行人、车辆行驶要遵守这些规则,管理人员要以这些规则为依据进行交通管理。  规则具有以下特点:

  1.针对性。规则的制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某项管理工作或某项公务活动而制定的操作规定,其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有任何随意性。

  2.可操作性。规则的规范事项必须周密、精细、具体,可以直接付诸实施,不需要再订出实施细则来保证其贯彻执行。

  (二)规则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规则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一般仅有标题项目。如果制发机关级别规格较高,还需要写明制发的时间和依据等项内容。

  (1)标题: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计算机房安全管理规则》等。有的则由制发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工人运动会参赛规则》等。

  (2)制发的时间、依据:写在标题之下,有的用括号注明规则通过的年、月、日期与会议名称;有的注明批准、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有的写明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

  2.正文。

  规则的正文内容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总则是关于制定规则的指导思想、缘由、依据等项内容。分则是规范项目,它是规则的实质性内容,要求执行的依据。

  规则正文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这种形式有二种表述方法:一是条款式,全文按序列条;二是章条式,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为总则,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为公则。

 

阅览规则

   一、凡入室阅览者,一律凭本人学生证领取座位号对号入座。离开时交回座位号,如有遗失赔款二元。

   二、本室期刊、报纸分开架和闭架两种。开架报纸,读者可以自由取阅,每次只准取一册,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

   三、开架报纸每月换一次,凡下架散报不再借阅。

   四、本室所有报刊只准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向外借阅;对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带出本室者,罚款伍元。

   五、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卷折、圈画、污损、拆撕、剪裁,违者按报刊原价十至二十倍赔偿。

   六、注意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

 

××大学图书馆

×年×月×日

 

 

××××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年×月×日××仲裁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申请仲裁。

  本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三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本会不予受理。

  第四条 仲裁案件的受理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本会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本会仲裁案件,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将纠纷提交本会仲裁,均视为同意按照本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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