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新公司法复习指导:公司章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3 11:26: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及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其章程的制定在《公司法》第66条规定有两种制定方式:一种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一种是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于一人公司的章程制定是由股东一人制定。

  制定公司章程是多人的共同行为,须经全体制定人一致同意。公司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制定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但是,仅此而已,无需登记才生效。

  (二)修改

  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论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均可变更,但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不损害股东利益;第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第三,不妨害公司的一致性。

  公司章程的修改是重大事项《100Test网》,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

  《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新公司法》扩大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如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

  注意,公司章程对公司员工和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四、例题分析

  某商务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有一栋别墅,遂决定以自己使用的公司旧办公楼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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