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辅导讲义(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5 11:38: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七章:
本章分值应在10-15分之间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1)税务管理
  (2)税款征收
  (3)其他权利等
  
  二、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先税务注销后办理工商注销
  
  四、“15天”
  (1)设置账簿时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天内设备账簿
  (2)将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间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天
  
  五、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六、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七、发票的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八、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九、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十、税款征收方式
  (1)税款的确定方式
  ①查账征收。
  ②查定征收。
  ③查验征收。
  ④定期定额征收。
  
  十一、税款的缴纳方式
  (1)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
  (3)代扣代缴
  (4)代收代缴
  (5)委托代征
  
  十二、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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