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辅导讲义(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5 11:38: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初级经济法》有五个类型,
  第四个题型属于计算分析题,计算题一般考两到三个,教材中四、五、六章都有可能考到计算题;
  第五个题型属于综合题,今年可能考一到两个,教材中第二、八章可能考到综合题。
  
  一、法的形式
  1.不同的形式制定的机关。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由地方人大制定的。
  2.不同的法的形式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政府规章
  
  二、法律规范的种类
  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三、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事件。
  事件包括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体:对买卖合同来说,合同当事人属于主体,像企业、公民等。
  客体:合同的标的。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
  
  五、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六、仲裁协议具有独力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七、双方对仲裁协议本身的效力有争议的时候,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八、仲裁裁决
  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开庭但不公开进行。
  3.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用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之日起60天
  
  十一、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特殊地域管辖原则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十三、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十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十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十七、行政复议跟行政诉讼先后顺序
  
  十八、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罚金属于刑事责任,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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